药学院转专业学生考核方案
药学院现有药学、中药学专业。为了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,调动和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、主动性,满足学生根据兴趣、专长选择专业的实际需求,确保转专业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根据《长治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》(长医教字〔2021〕39号)的要求,结合本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考核方案。
一、考核小组
药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,负责制定转专业考核方案并具体实施转专业相关工作。转专业考核小组组成如下:
组 长:贺艳斌 李俊波
副组长:段 晓 李文媛
成 员:李银涛 赵丽萍 景瑞琪
秘 书:李文娟
二、转专业条件
1. 转出本专业条件
(1)具有我校学籍且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学生;
(2)思想政治表现良好,遵纪守法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,未受过任何处分;
(3)第一学年所修课程(含必修课、必选课)无不及格记录(重修及格者为有不及格记录);
(4)注册手续齐备,缴清学费及其它应缴费用。
2.转入本专业条件
(1)思想政治表现良好,遵纪守法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,未受过任何处分;
(2)面向全校已完成第一学年学习的理科类学生;
(3)第一学年所修课程(含必修课、必选课)无不及格记录(重修及格者为有不及格记录);
(4)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≥2.8,且满足生物类课程和化学类课程均为优良(即≥80分)。
三、转入本专业的考核要求
1. 资格审查
本院转专业考核小组按照本规定对学生转专业申请进行资格审核。
2. 组织考核
本院转专业考核小组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进行考核。考核小组对学生的整体情况进行全面考核。
3. 考核成绩
最终成绩=综合面试成绩×50%+第一学期平均成绩×50%,其中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仪容仪表、语言表达、专业基础知识等。
4. 提交拟转入学生名单
经药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、部门网站公示考核成绩和拟接收学生名单无异议后,提交教务部。
5. 公布名单
教务部对药学院拟接受学生名单进行汇总,形成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,通过后将转专业结果校内公示,无异议后印发文件,与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一并下发药学院、计划财务部、后勤保障部、学生工作部,各部门依据文件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。
药学院
2023年12月21日